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杜培清 通讯员 程灿)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创新发展优势不断凸显,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喜事连连:2017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咸宁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月通城县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11月通山电商平台荣获国家级“星创天地”,12月咸宁智能机电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一年之内四摘“国字号”科技创新载体。
主动作为,为经济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我市工业基础薄弱,高新技术产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只有22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04.39亿元,增加值32.25亿元,占GDP比重4.27%。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匹配,对经济发展贡献力度不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绩斐然。2017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4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88家,是2012年的8.5倍,全省排名从第13位升到第7位。新增高新技术产品企业23家,全市纳入高新技术统计企业增加至243家。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531.9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5.06亿元,增速13.6%,占GDP比重10.12%,比2012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不断攀升。
协同创新,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2017年8月,咸宁市五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坚持绿色崛起 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决定》,市委书记丁小强在五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做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三篇大文章,力争到2021年,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突破9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13%以上。
市科技局定标奋进,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1+5+X”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实施“五大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专利倍增工程、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科技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与责任清单。针对企业创新资源薄弱“瓶颈”,突出面向中小微企业,构建创新创业平台,全力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内外兼修,打造高新产业发展新动力
强化政府政策的引导动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提出科技创新五年发展目标; 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套1500万元资金;加强科技项目倾斜力度。按照《咸宁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咸宁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2017年享受市级高新领域科技项目及后补助支持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均超过80%。
协调部门作为的外部动力。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中,市科技局与财政、国税、地税、统计等单位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落实高企税收优惠。2016年,全市152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1.1亿元,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度达1.2亿元。税收优惠的落实,减轻了企业研发负担,推动了企业加快技术升级速度;深挖产业发展潜力。加强与经信委、招商局、统计局等部门联系,在新引进项目和新增规上企业中筛选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建立高企申报后备企业信息库,上门指导,重点培育;强化服务意识,联合税务部门加强指导规范企业财务账目、研发费用归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工作,为企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市企业创新模式由被动转为主动,市场倒逼企业技术创新。市科技局加快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高校和企业深度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推进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和“百名专家联百企”、“双百工程”工作,实现校企技术合作对接,2017年,全市完成成果转化项目70项,成果转化金额突破2000万元。
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为主体的创新平台,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和重要依托。全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平台逐步实现全覆盖,2017年,全市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9个,市级技术创新平台153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8家,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家,创新实力不断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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