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张恒报道:13日,我市警方又通报一批防疫期间违法遭严惩案例。
——刑事案件
2月10日,咸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吴某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据查,2月5日晚21时许,咸安双溪桥镇村民吴某兵等5人在吴某兴开设的麻将馆内赌博,被警方当场查获。在依法对参赌人员进行处理时,村民吴某家等人辱骂、推搡民警,并扬言要掀翻警车。吴某家的行为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罪。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行政案件
2月9日19时许,咸安大幕村民李某生开车经过马安头村十一组防疫卡点时,擅自将路障移开。李某等人在李某生走后将路障恢复。李某生再次经过该路口时,无故辱骂李某,并和李明某一起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生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处罚;对李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处罚。
2月10日16时许,嘉鱼潘家湾镇村民鲁某强未戴口罩,不服劝阻。政府工作人员欲将其送往派出所时,其子鲁某手持菜刀威胁要砍工作人员,被村干部发现后及时制止,后其菜刀被其父鲁某强等人夺下。嘉鱼县公安局依法对鲁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处罚。
2月11日15时许,崇阳县铜钟乡马桥村民吴某珍经过铜钟乡清水村防疫卡点时,无通行许可证,不听劝解,强行冲卡,崇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珍处以行政拘留5日。
编辑:hefan
上一篇:
【抗击疫情红黑榜】已60周岁的民警郭盛增: “疫情不退我不退”
下一篇:
【抗疫一线党旗红】转业军人石晨程退役不褪色转战三小区 排查千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