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相濡以沫;身后,让爱发光。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市供电公司丰源高科公司80岁退休职工陈家森因病去世,遵其生前追随故去老伴施锦美捐献遗体的意愿,亦将遗体无偿捐献给湖北科技学院,用于医学研究。
据介绍,陈家森、施锦美夫妇是我市首例夫妻遗体捐献者。
当天,记者来到市中心医院,见到了陈家森老人的主治医生石志华。据他介绍,陈家森患有多种基础性疾病。2月20日,陈家森到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住院,3月4日,因左足第四趾发炎严重,转到手足外科,准备调养2天进行左足第四趾截趾手术。
哪知道,5日凌晨3点半,陈家森老人身体突然出现不适,6点半,突发心肌梗死,经半个小时抢救无效,于7点去世。
老人的儿子陈声凯介绍,父亲和母亲生前有一个共同的温暖愿望——“捐献自己身上有用的遗体器官组织,为社会做出自己有价值、有意义的贡献。”
不过,直到母亲施锦美去世时,陈声凯和哥哥才知道,父母早就瞒着他们,到咸宁红十字会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
“那时我们特别不理解,但是我爸爸一直给我们哥俩做思想工作。”陈声凯说,父亲是恩施人,母亲是江苏人,曾远赴新疆支援建设,1975年回咸当幼师。
其实,在施锦美患糖尿病后的医治过程中,夫妻俩人就一直在思考要为社会做点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慢慢形成了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的共同想法。于是,二人主动找到咸宁红十字会,成为我市第一批签订遗体捐献志愿者。
2012年11月,施锦美71岁那年,她抵抗不了病痛的折磨,撒手人寰,家属遵其遗愿将遗体捐献给湖北科技学院。
陈声凯告诉记者,感怀于父母的善举和市红十字会的人文关怀,他们一家人也渐渐转变观念,认同父母的决定。
“我也决定追随父母的脚步,等把我父亲的身后事处理好,我就去市红十字会,签订捐献遗体协议。”陈声凯说。
心怀慈悲,两位老人完成了人生的最后一次善举。
不久,陈家森的名字会被刻在帅印山红十字会广场的纪念墙上,与爱人施锦美“重逢”,夫妻二人将永不分离。
记者从咸宁红十字会了解到,施锦美女士是我市红十字会直接接受遗体捐献的第1例遗体捐献者,陈家森老先生是市红十字会直接接受遗体捐献的第6例遗体捐献者。截至目前,咸宁市红十字会现场志愿登记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有100人,6人完成遗体捐献,32人完成器官捐献。
湖北科技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遗体捐献对医学生的学习成长至关重要,“大体老师”(医学界对遗体捐赠者的尊称)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们的尊敬和赞扬。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 刘念)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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