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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 咸宁市一人一集体上榜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12-27 08:48

咸宁网讯(记者原子)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30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31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明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探索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与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司法、调解中心等建立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开展普法宣讲,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宣传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丁明明是由一名人民教师转行的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员工作后,她认真学习法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并取得《家庭辅导心理教练合格证书》。2019年11月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成立,丁明明作为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抱着“为爱守护,为和谐奔跑”的调解信念,成功调解两百余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她以坚定的信念立场、积极的服务意识、过硬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帮助当事人解开了心结。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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