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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护苗专项行动”开12万元罚单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2-11 08:22

咸宁网讯(记者杜培清  通讯员王志斌  杨凯)日前,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未采取防沉迷措施,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案,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删除非法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中心投资人1万元的行政处罚,打响了我市“护苗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2021年10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经营的《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2款游戏涉嫌存在防沉迷违规和无版号违规运营的行政执法督办单。经执法人员远程勘验,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接到督办单后,执法人员于当年10月25日赴通山县协调当地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调取到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注册信息和投资人刘某的身份信息。10月26日,执法人员又赴武汉市青山区协调武汉市青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找到投资人刘某。刘某承认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由其投资,经营业务由他人负责。 

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采取防沉迷措施,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调查取证后,2022年1月19日、27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删除《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2款非法网络出版物,并给予该中心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120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给予该中心投资人刘某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1月30日,当事人自行缴纳了行政处罚。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这次“护苗专项行动”查处“第一案”,对在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敷衍懈怠的游戏企业供应商、运营商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近年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安排,坚决落实“护苗专项行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校园霸凌、自杀自残等法律禁止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社会热点问题成立“护苗·开学季”专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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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修订施行后,其中增设了两大亮点:一是增加了“网络保护”的专章。在这一章中,有许多新的、具体的规定,从立法的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尤其是第一次从法律层级确定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宵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及适龄提示。二是修订增设了清查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校园霸凌、自杀自残等法律禁止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内容,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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