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敏报道:“这是去年‘十一’开始实施的,作为公民,应当遵守公共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用语礼貌,不在公共场所喧哗……”11月18日,在咸安区永安街道文笔路社区,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正上门做入户宣传。
当日,市城发集团志愿者携带《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册开展入户宣传。志愿者们结合生活实际,向居民详细讲解交通出行、外出旅游、饮食用餐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
文笔路社区党委书记董莉表示,志愿者们通过生动解读,呼吁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驾驶、节约水电、文明饲养宠物,引导社区居民不断增强文明意识。
11月13日,在凤凰社区湖发小区,“香城管家”志愿者及社区“幸福合伙人”结合身边的事例,详细讲解《条例》,还带领参与活动的居民查找小区的不文明现象。当日共查找出了电动车辆乱停放、小区楼道杂物堆积、随意晾晒等10余处不文明行为,并现场进行整改劝导。
连日来,我市各地通过全覆盖、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进一步调动市民“做文明有礼咸宁人”的自觉性、积极性。
据悉,今年10月中旬至明年1月,全市开展“全民学条例 文明我践行”活动,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活动旨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广大市民对咸宁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引导市民树立家园意识,增强爱护家园的情怀。
活动期间,全市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四大主题活动,主要包括: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文明行为我示范”活动,倡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文明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成为文明实践的先行者;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我遵守”活动,常态化开展文明宣传进社区活动,逐级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在中小学开展“文明创建我参与”活动,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带动广大家庭共同普及文明知识,引领社会文明新实践、新风尚;在服务行业开展“文明服务我争先”活动,组织指导景区景点、医疗服务机构、快递外卖行业、网约车行业、商场商户等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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