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宋文虎、通讯员邹太明、黄泽中报道:2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保障低温雨雪天气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诫书提醒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要依法明码标价,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书还提醒经营者禁止哄抬价格,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据悉,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此外,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可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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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12345等热线对涉农价格收费进行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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