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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发布住房公积金“优十条”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5-06-26 09:27

咸宁网讯(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刘俊杰)6月19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十条优化措施》(简称“优十条”),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这十条优化措施具体为:对市域内新开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含在校大学生),按当年市域内最低月缴存标准给予月缴存补贴,连续补贴12个月;

落实公安辅警、社区工作者、村干部以及派遣制、聘用制等从事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

夫妻双方均为单位缴存人、单方为单位缴存人、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70万元、60万元、50万元;

支持异地购房,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受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

扩大“商转公”贷款受理范围,异地单位缴存人可依规申请将市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缴存人家庭成员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人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费用;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取,缴存人为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居住的住房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取总额不超过该住房实际支付的改造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范围,缴存人家庭在各县区主城区以外乡镇的自住住房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优十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据介绍,目前与公积金新政策适配的业务系统正处于测试阶段,待测试检验通过后即可受理群众业务办理需求。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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