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毛亚轩 通讯员郭建良 陈城)汽车损坏更换发动机,竟花费11万元。面对巨额维修费,消费者心存质疑,索要票据,可4S店却无法提供。5月3日,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市民杨先生维权成功。
2011年8月份,市民杨先生在咸安区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汽车一辆。今年4月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辆因发动机过热而损坏。后在4S店维修时,杨先生同意4S店提出的更换原装进口发动机的维修方案,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费用。可在完成汽车发动机更换后,4S店称杨先生需支付进口发动机材料费、工时费共计11万余元。
面对巨额费用,杨先生对维修费用构成心存疑问,遂要求4S店提供原装进口发动机的发票、合格证、进口报关单等相应证明,但4S店却没有提供。对此,双方就此费用进行多次协商未果,最终杨先生向咸安区官埠工商所求助,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工商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了解,该品牌汽车4S店无法提供发动机系原装进口的发票、合格证、报关单等票证。后经过工商工作人员沟通调解,4S店最终同意为杨先生的汽车更换普通发动机,仅收取市场价格32400元的维修费,并提供2年10万公里的发动机保修服务。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以上的问题时,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票证,通过正规合法的手段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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