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黄柱报道:28至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周亨华、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及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副市长闫英姿、曾国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会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和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书面);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全市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社区矫正工作、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等。会上,还宣读了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并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的人事事项作了说明。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市政府将湖北省咸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对市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任振鹤颁发任命书后,作了讲话。他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的“四个坚持”和“五个进一步”讲话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统一于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全过程,统一于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
任振鹤要求,我市预算编制,要增强科学性。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具体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要逐一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提交明细的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在年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任振鹤强调,要科学认识新常态,增强“速效兼取、去稳竞进”信心;要辩证看待新常态,追求新发展;要积极适应新常态,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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