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蒋扬眉报道: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重申和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有关纪律的通知》,提前给全市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重申了“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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