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向东宁、通讯员向红梅报道:在2月8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就我市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作经验交流发言,咸宁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近年来,我市高起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不断夯实社区基础设施、创新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建成农村社区98个,村容村貌得到大大提升。201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创新模式的方式,积极探索“平原发达型”、“山区贫困型”、“两型社会型”、“城郊生态文化型”农村社区建设方法。同时,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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