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饶红斌报道:8日下午,市委书记丁小强在通山县调研督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方胜主持调研督导座谈会。
今年以来,通山县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基层党建、加强执纪问责、落实上级要求”四项举措压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新提升;紧扣“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城市建设、民生改善”四个重点促发展,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推进“领导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解困息访”四访机制化积案,社会维稳工作实现新突破。
丁小强对通山县委坚持将主体责任落实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两手抓、两结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成效表示赞赏。他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
丁小强指出,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领导一切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党风廉政建设对应党委责任,“风气不正、为政不廉”要追究党委书记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提升痕迹管理程度,改革创新方式方法,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丁小强要求,要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调研座谈会上,丁小强还听取了通山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严格按照《咸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力做好人员转隶、班子组建、机构设置、办公用房配置、转隶人员调配融合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律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切实做到纪法无缝衔接;县委书记要担当主体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加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要开好大会,选好人选,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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