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镇强报道:记者近日获悉,我市认定41家企业为2017年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其中,咸安区5家、嘉鱼县8家、赤壁市11家、通城县5家、崇阳县2家、通山县3家、咸宁高新区7家。
据了解,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入选条件包括: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巨大的市场空间,行业地位在细分领域居于前列,已有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最后一轮投资者估值不低于2亿元,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制定详细可行的上市计划、最近一年可进入上市申报程序的企业可不受财务指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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