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周荣华 见习记者 谭昌强
2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督办斧头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长王远鹤强调,要积极担责,精准施策,协调联动,按时保质,扎实推进斧头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圆满完成治理目标。副市长吴刚主持会议。
斧头湖是我省第四大湖泊,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我市咸安区、嘉鱼县。中央环保督察表明,该湖湖心水质不达标,总磷超标。会议讨论细化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通过实施斧头湖水体治理及入湖污水治理,确保湖泊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并于2018年5月底前达到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并长期稳定达标的总体工作目标。
王远鹤指出,抓好斧头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保督查重大决策的需要,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长江生态保护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它既是政治工程,也是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美丽工程。有关部门、区县要消除“停、等、靠”观望思想,积极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解决问题,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王远鹤要求,斧头湖综合治理要精准施策。要确保斧头湖及上游水体周边禁养落实到位,确保排污排废问题整治到位,确保农药化肥使用控制到位,确保工业、生活含磷用品限制到位,确保水上漂浮物治理到位,确保水源补充有序调控到位,确保重点部位清淤落实到位。要保证治理的系统性和长期性,避免项目浪费、治理无效。要找准病因,依靠科技力量支撑,确保治理科学、有力。积极争取省里的支持和帮助。各部门、县区要形成联动机制,把斧头湖治理作为分内之事、分内之责,形成拳头式、战斗式的联动态势。要以2018年5月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谋划好相关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斧头湖综合治理,保质、按期圆满完成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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