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明助、通讯员 王琛报道:记者3日从市水务局获悉,日前,省发改委、水利厅联合下发通知,分解下达我市一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计划3.739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919亿元、省市地方配套2.4480亿元。
通知显示,此次下达投资计划涵盖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陆水、富水主要支流治理,新建余码头二站,永逸、后垸泵站改造,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
通知同时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要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其他水利工程要按照项目批复等有关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实现项目批复要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指标。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今年水利项目建设已获中央预算内投资10.202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6946亿元,地方配套4.5079亿元,创历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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