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周荣华报道:日前,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规划(2016-2025年)》,对斧头湖生态保护进行顶层设计,以确保一湖清水世代长流。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我市咸安区、嘉鱼县。多年来,该湖受围网投肥养殖、入湖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影响,水生态环境呈恶化趋势,湖心水质总磷时有超标,达不到Ⅱ类水体标准。
斧头湖污染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我市出台《咸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以斧头湖等湖库为重点,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深化流域防治,解决突出水环境污染问题。
我市下大力气拆除斧头湖水域围栏围网养殖设施,2017年4月,率先完成斧头湖拆围,解决了该湖最大生态隐患。昔日湖面篙竿密布、纵横交错的“竿连竿”景象不复存在,湖面重现碧波如镜。拆围完成后,咸安、嘉鱼制定综合发展规划,加强渔政管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不断涵养湖水。
去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斧头湖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全流域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对淦河两岸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完成温泉污水处理厂、永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制定禁止生产、销售和含磷洗涤剂的规定。同时,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咸宁高新区三期、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完善高新区现有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同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农业污染,以确保湖泊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
我市还联手武汉市江夏区,编制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建立区域联动保护机制,保护斧头湖生态环境。《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规划(2016-2025年)》提出了斧头湖流域环境保护总体要求,阐述了流域土地资源调控、流域社会经济调控方案、流域污染源防治方案、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及流域监测方案。制定了生态控制线规划,全流域划分为红、黄、蓝三个线区,分区治理。规划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对流域点源和面源污染源整治工作。围绕斧头湖“一湖多圈”开展保护工作,以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和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建立流域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控监管,水质水量监测和水生态监控预警等方式,构建斧头湖流域点、线、面环境监测网络。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