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通讯员黄鹏报道:日前,市委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全市复转军人等人员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的方案》,我市将从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等领域人员中,择优选聘1000人到村(社区)工作。其中,选聘复转军人500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300人,其他人员200人。
选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退休干部)不作年龄限制;一般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列为选聘对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在选聘岗位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设置拟选聘岗位1人,选聘对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选聘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选聘时间为一年(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
据了解,4月25日前,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咸宁组工网(www.xnzg.gov.cn)、咸宁日报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咸宁市2018年从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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