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通讯员任建成报道:3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实现乡村人才数量倍增、能力提升、效能凸显。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是关键。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实施意见》,各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重点建设四支乡村人才队伍。
围绕“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农村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村服务业发展,以产业企业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生产能手、乡村旅游人才、电商发展人才为主体的产业发展人才队伍。
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建设一支善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在规划、旅游、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具有专业技能或专业素养的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谐美丽新农村。
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建设一支传承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乡土文化能人、新乡贤、非遗传承人、手工艺人等乡土文化人才队伍,推进社会主义乡村文明建设。
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建设一支以加强乡村建设和管理的乡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班子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道德模范、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各地将从乡村人才的引进、培育、流动、激励、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让各类人才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通过实施“三乡”工程、“回乡创业计划”、“大学生下乡”工程重点引进一批在外高层次人才、回归人才和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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