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通讯员 王伟俊报道:14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即日起启动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
据介绍,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贫困村工作力量,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我市将公开选聘贫困村工作人员296人。
选聘对象为全市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领域人员。(选聘对象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及政治素质、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将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选聘时间为一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一年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组织续聘工作。
据了解,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岗位所在乡镇报名。
对选聘到贫困村工作的人员,将参照当地村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对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选聘人选,属非中共党员的优先发展入党,届中调整时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换届时优先推荐参选。
具体选聘计划情况以及报名登记表登陆咸宁组工网(http://www.xnzg.gov.cn/ )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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