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柯常智 通讯员 骆翔 陈龙
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推动我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今起,本报特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推出一组报道,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青青的山,绿绿的水,蓝蓝的天空飘白云;好山,好水,成就美丽咸宁。
近年来,我市围绕“加快建成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发展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探索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道路上走出了一条新路,亮出了山清水秀“金字招牌”。
明确目标 全力推进绿色发展
绿色是发展之基、咸宁之魂。
2016年,我市率先在全国编制绿色崛起战略规划,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同年,咸宁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成功获批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国家森林养生试点市;
2017年,咸宁成为首批加入“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城市联盟”、ISO37101全球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
2018年,咸宁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发布了《绿色咸宁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评为“中国质量之光十大魅力城市”;
……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披露,咸宁生态城市竞争力排名位居全国第8位。
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市按照“依山、拥湖、面江、同城”的发展思路,突出“小精灵”的城市特质,以公园为景观,以绿色长廊为脉络,加快推进“常年见绿、四季有花”和全域公园化的建设步伐,着力打造公园城市的“咸宁样板”。
2018年,我市大力实施“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成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60个、污水处理厂48座;新建改造厕所86185座;精准灭荒完成面积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50.44%。
目前,我市不仅支持赤壁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通山、崇阳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而且全市拥有省级生态乡镇3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380个。
划出红线 坚决守护绿色生态
2018年,咸宁城区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9位,成为湖北唯一入选“全国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地级市。
这份让百姓充满幸福感的“答卷”背后,是我市坚持对任何逾越“生态红线”行为说“不”的不懈努力。
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我市不仅制定出台《咸宁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将所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在全市全面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还对重点企业实行网格化执法监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
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部门联动防控污染工作机制,形成由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动机制》,并通过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增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对相关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从而有效解决了环保案件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
今年9月底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由县处级干部带队的9个调研小组,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查问题、长江大保护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等,深入各县市区实地调研,着重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现象,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统计显示,目前,全市已先后建立一级网络9个、二级网络11个、三级网络45个,落实网格化管理企业429家,设立网格管理员34个,录入执法信息132条,环境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其中,仅2018年,全市通过部门联动防控机制办理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就达237起,处罚金额1723.74万元;在54起涉及《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中,成功向公安机关移送4起。
立起规矩 坚定贯彻绿色理念
实现绿色发展重在践行。
为了让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每一个人的心底,近年来,我市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以高标准、严要求给广大干部职工“立规矩”。
一方面,坚持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为统领,加大对长江咸宁段和幕阜山片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筑牢长江中游生态屏障,守护好咸宁的绿水青山。努力通过完善以“绿色GDP”为导向的政绩考评机制,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PM10与PM2.5浓度下降率、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等环保目标,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纳入县(市、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和市直单位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权重从2013年的5项、10分增加到目前的7项、13分。
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出台《咸宁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开展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良好工作机制。
自2016年来,全市已累计约谈41人次、问责45人次;累计开展整治环境问题电视问政5场,追责问责72人。其中,免职3人,纪律处分12人,诫勉谈话13人。有2个县因为未完成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目标,受到生态环境“一票否决”。
好的规矩必然会有好的收获。随着遵规守矩意识的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自觉保护环境生态的责任心更强了。
以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为例,我市不仅制定出台了《咸宁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实施方案》等15个专项战役工作方案,还在2018年一年时间里,就完成了对长江沿岸37个非法码头的全部整改,平整复绿码头堆场面积近1500亩,恢复长江岸线近6.6公里。在全省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中,取得了企业非法排污、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6个专项工作优秀奖。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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