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通讯员王程海、余若愚报道:14日,记者获悉,市委组织部把2020年定为全市组织系统作风建设年,制定出台《全市组织系统作风建设十项规定》,力促整个组织系统作风更实、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状态更好、形象更佳。
《规定》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勇于自我革命,保持斗争精神,坚决抵制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要唯实求真讲忠诚,坚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要服务中心顾大局,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中行动。要不折不扣抓落实,实行菜单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公开化奖惩的工作机制。要争创一流勇担当,树立争先、率先、领先和对标、追标、超标意识,自觉想为、敢为、善为。
《规定》要求,要公道正派树导向,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为干部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成长环境。要全心全意优服务,深化“五型”机关建设,执行“六零”标准,真情实意服务群众、党员、干部和人才。要持之以恒转作风,坚决践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自觉遵守新风新规。要从严从实守纪律,严守组织纪律。要廉洁奉公守规矩,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简单做人,认真做事。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