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通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源头治理行政纠纷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来,通城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出庭应诉率跃升的背后,是机制的常态化和措施的多元化,是通城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与缩影。
一直以来,俗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认为是最难的诉讼。曾几何时,行政机关负责人“羞于出庭、怠于出庭”“出庭不出力、出庭不出声”的情况较为常见。案结事不了、老百姓不满意,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长期困扰着法院。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100%,意味着“民告官次次见官”“官民坦然同堂对话”,无疑是依法行政的进步之举。通城法院如何畅通沟通“桥梁”,推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两个案例可见一斑。
隽水镇村民李某某涉嫌殴打他人,被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三日。李某某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依法审查后,维持原处罚决定。李某某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3月,通城县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余亚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县公安局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法官组织原、被告和第三人针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李某某态度明显缓和,对行政处罚决定从误解转为接受。
无独有偶。去年9月,大坪乡居民李某自家宅基地被乡政府征收。签订征收协议后,李某觉得补偿款低于市场价格,与乡政府产生分歧,诉至法院。
在县法院督促下,大坪乡乡长谢瑜积极出庭应诉,当庭向李某等村民答疑解惑,详细介绍乡政府征收补偿工作情况。与此同时,法官也做好释法说理,解开了村民心结,矛盾随之化解。
“一把手”出庭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一把手”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能更好地定分止争。去年起,通城县府院联动机制持续走深走实,大力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成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佼佼者”。
探索府院联动新模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一项法定职责。通城县法院助推县政府出台府院联动工作相关规定,凡涉及乡镇、县直单位行政案件,“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且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庭的,应向县司法局书面说明情况,并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此举有效规范和约束了行政“一把手”不出庭应诉理由的“自主自决权限”。
构建双向沟通新格局。府院之间良性互动带来解纷合力。行政案件开庭前,通城县法院发送《行政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至相关政府部门,点名行政“一把手”出庭,并对其出庭前准备工作进行指导。针对案后需要回访的,督促“一把手”亲自沟通。县政府每季度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听取全县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等情况汇报,对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进行会商研讨。
打造诉源治理新路径。为推动行政案件源头治理,立案前,通城县法院建议被诉行政单位先行纠错或主动履职,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或诉前调解。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做到“敢于出庭”又“善于发声”,采取有效措施力求案结事了。通过庭审“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当庭化解行政争议,也有效避免了逐级请示、汇报等环节。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在司法领域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政府和法院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从“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通城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已成为该县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咸宁日报记者 张欢 通讯员 蒋昊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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