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旅游执法支队针对某旅行社欺诈游客一案进行了处理: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在全市旅游行业内通报、注消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据查,该旅行社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低价进行赴港澳游组团招客,并在香港、澳门、珠海游玩期间,采取恐吓、诱骗手段强制旅游者消费购物。市旅游执法支队对此迅速查处,体现了我市对欺诈游客等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旅游业高度依赖于“服务和诚信”。欺客行为不仅直接损害游客的利益,还会对整个旅游业产生致命的打击,所以必须对旅游欺诈等行为保持“零容忍”。
所谓“零容忍”,就是要对欺客宰客现象,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决不姑息;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整顿惩戒要及时到位。要建立和执行行业退出机制,禁止严重违规企业和个人从事旅游行业。同时,要加大宣教力度,不断提升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
咸宁是一座新兴旅游城市,是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尤其要重视旅游业整体形象的塑造和维护,不仅要杜绝市内旅游欺客现象发生,也要严厉禁止本市旅行社在外地景区发生欺客行为。(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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