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日前,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专题会议,通报省政府督察我市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安排部署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市委书记李建明强调,要全面进入实战状态,坚决打赢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战。
从已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来看,都是些明显破坏生态、不利民生、不利发展的问题,也是不得不治的问题;对待这些突出环境问题,还需以法律惩处和行政监管之合力予以“重典”整治。
客观地说,近些年来,随着“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实施,我市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在整治违法“制污”者时,也多次出现“移交司法部门”的措施,但整体上看,对环境违法的刑事惩治力度仍显不足。可以说,诸如非法采矿等突出环境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
过去,造成环境污染罪“既不上大夫又不下庶人”的原因很多,立法不完善首当其冲。“污染入刑”在中国虽有10多年历史,但由于入刑门槛过高、缺乏定罪量刑标准等原因,实践中惩治污染者的效果并不明显。
如今,国家出台了“史上最严”新环保法,虽然就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现实危害性来说,新环保法还算不上严厉,但比以前强了很多。对于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只要严格依法,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相信一定会达到理想效果。
从快,就是发现问题立即查办。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全民参与监督,一旦群众举报,立即予以追查和打击。执法部门要多搞暗访突查,不搞预先通知。
从严,就是严格依法办事。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刑拘的刑拘。
从重,就是按上限处罚。突出环境问题,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应该从重处罚,达到重典治乱、杀猴儆鸡的效果。
在依法打击同时,还需要行政监管予以强力配合。各级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关注的“四个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迅速将各项要求具体化、方案化、项目化,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决按照时间要求,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销号”,以强有力的措施打赢这场攻坚战。(邓昌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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