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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年时间,市人民广场的宣传牌便遭人为破坏,满目疮痍——公德意识哪里去了?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2018-04-03 08:42

陈新

  昨日,记者在市人民广场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竟然遭人为破坏,满目疮痍。这块醒目的公益广告牌,新建还不到半年时间。如此大胆破坏公共设施的行径,令人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

  如果说,之前十六潭公园出现的“香椿树被采摘致死”,“枙子花成市民盘中餐”,“竹子涂鸦大煞风景”等城市不文明现象,只是少数市民为一时之便、一己之私,制造着“不文明”与“不和谐”。那么,此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的肆意破坏和恶意践踏,则是极少数人在挑战城市文明和公民公德的底线。记者不禁要问此类行径的“制造者”、“参与者”:公德意识哪里去了?

  在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推进、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深化的今天,不讲文明、不讲公德的行为,还是“斩草未除根,春风吹又生”,给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带来恶劣的影响。强化城市文明创建,提高公民公德素养,仍然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使命。

  提高公民公德意识,首先要树立敬畏之心。“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君子三畏”,其实就是对道德的敬畏。一个人如果没有敬畏之心,那么他做起事来就没有任何尺度,就会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就会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谨言慎行,慎独慎微,自觉遵守道德准则,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

  提高公民公德意识,需要履行担当之责。城市家园,人人享有、人人有责。看到游客攀花折枝时,敢于上前制止;有人在车上大声喧哗时,及时善意提醒……文明的“倡导者”、“卫护者”、“践行者”越来越多,不文明行为的“制造者”、“旁观者”、“参与者”就会越来越少,城市家园就会越来越美丽。

  提高公民公德意识,必须完善监管之策。“城市三分建七分管”。如何教育引导市民?如何管护公共设施?如何处罚破坏公物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系统方案,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地监管,以“常抓”“长抓”提高公民公德意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选择、自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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