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天龙:1月18日,崇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共29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
这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主要是对考试对象进行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其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湖北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既是对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应具备的重要条件。
据县人大组织此次考试负责人介绍: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就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被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升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严格依法履职行权;进一步树立自觉接受全县人民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树立权利是人民赋予,掌握权利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更好地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他说:“作为任免的一项基础条件,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制度,将一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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