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近日,崇阳县公安局公布了今年以来该县3起整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1月26日,崇阳县港口乡庞某某为吸粉引流恶意造谣,编造“崇阳县有4个学生在老师家里补课,烧木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庞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庞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3月5日,崇阳网民龚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跳楼学生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龚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7月22日,崇阳网民陈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一短视频评论区留言称“司机都被炸成灰了,你还司机平安”的谣言信息。经查,陈某某为博人眼球,将未经核实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平台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崇阳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对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hushaopeng
希望广大网民在众声喧哗的网络空间里多一分清醒,保持一分定力,牢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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