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周大勇、周益民、余志前、夏宁宏报道:“开展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意义重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审批的环评关”。8月26日,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各位代表纷纷建言,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天上午,检查组深入双溪桥镇九彬村十四组温氏九彬养殖场、浮山办事处(龙潭)长印洗衣店、咸安商贸物流区洗砂场、区经济开发区三八河、汀泗桥镇赛丰水库等地,实地检查水污染及防治情况。下午,检查组主持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案卷,听取了环保、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并认真进行了座谈讨论。
2014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以来,咸安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职能部门发放宣传手册1000本,调处涉水信访案件67件,立案查处了违反条例案件3起,铺设农村污水管网62.7公里,督促大型养殖场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拆除养殖小区1个,养殖户4个。
针对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水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涉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污染凸显等问题,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管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超总量排污行为,对违反条例的,无论是污染主体还是监管主体,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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