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钱璇
20日上午,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咸安交警大队与咸安区城管局在咸安城区联合执法,整治电动车安装雨蓬违法乱像,当天上午拆掉并销毁雨蓬(遮阳伞)500余顶。
昨日上午,在鱼水路、怀德路、城北街等路段,交警和城管执法者对路边电动车违法安装有雨蓬遮阳伞的,一律拆除。
交警介绍,电动车加装雨蓬不但危险还违法。因为加装雨篷后,驾驶人视线会受影响,而且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重心不稳。有些电动车驾驶员认为,只要速度放慢点,就不会有问题,其实不然。 加装雨篷后的电动车的高度、宽度都发生了变化,遇到拐弯、刮风或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摆动和侧翻,从而引起交通事故。
据悉,从11月21日起,二轮电动车严禁安装雨蓬、遮阳伞上路行驶,违者必拆;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办车牌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违者必罚。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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