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迅员 刘向南 熊娜报道 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开展全国医保基金监督集中宣传月活动之际,一位特殊的“客人”王某来到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主动要求退回2023年11月先后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和咸宁市中医医院违规报销的医疗费用23816.54元。
区医保局医保基金核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询问和调查。其事情的经过是:王某是一位木工,受某饭店雇请为其装修施工,2023年11月25日王某在施工时,因翘板断裂,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左脚脚踝受伤,在咸宁市中心医院住院时,王某在有第三方负担医疗费用的前提下,伙同施工老板和家人隐瞒在工作中受伤事实,谎称自己在家干活受伤。先后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和咸宁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49078.64元,医保基金报销了23816.54元。2024年4月,王某从区医疗保障局的发放的医保政策宣传中,了解到自己违规报销了医保费用,属于欺诈骗保,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2024年4月19日,王某主动到咸安区医保局交代违规事实并退回违规报销基金23816.54元至区医保基金专户。随后,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宣传了相关医保法律知识。
本案中发生的意外伤害骗取医疗报销,在现实生活中有较强的典型,它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在工作期间和施工中有第三方负责的等情形,医疗保险不予报销。本案例中王某为什么在骗取医疗报销后又主动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主动退费,有两个原因,一是医保监管宣传深入人心,医保法制建设日益完善;二是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通过报假案报销后,为受伤的当事人的后续的赔偿和合法维权埋下极大的法律风险,本案例的当事人及时发现了这个风险,主动退费,规避法律风险。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在全区范围内宣讲医保政策、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同时创新监管监管方式,打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点稽查、全覆盖检查、智能审核等监管组合拳,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坚守医保基金底线,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热线:区医保局0715-8876617;太平洋保险咸宁分公司0715-8911230(意外伤害专线);举报邮箱:3144459076@qq.com。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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