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少数单位职工为了提取公积金,试图使用虚假的资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识破,并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一:伪造商业贷款资料
2020年7月咸宁市直某事业单位职工,申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提供的建设银行还款流水、借款借据,经系统连网核查,银行无该笔贷款信息,其提供的相关提取资料系伪造。
案例二:伪造病例和诊断书
2020年5月、11月咸宁市某直行政事业单位两名职工,分别申请“大病提取”一名职工提供的其配偶的病历、诊断书等相关资料及住院结算发票;另一职工提供其母亲的病历及出院结算票据等资料,经与资料显示的就诊医疗机构及医保部门核实,两名职工提供的大病资料系伪造。
案例三:伪造不动产权证书
2020年12月嘉鱼县某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申请“购房提取”,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购房地址为咸安区书香XX小区,经大数据比对和售房单位核实,其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系伪造。
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伪造、变造资料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做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限期退回所骗取资金;骗取行为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通报;骗提人五年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取消骗提人终身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并记载其失信记录。
对伪造合同、伪造不动产权证、出具虚假证明、变造虚假住房消费以牟取不当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视情形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国家赋予缴存职工相应的权利,明确了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虽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不符合政策、伪造资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公积金,会受到相应惩处。
●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吕敏芳
编辑:实习账户1
上一篇:
新一期工地管理“红黑榜”发布 10家上“红榜”,5家上“黑榜”
下一篇:
咸宁市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高分通过验收 85%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可办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章剑)如果你收到公安局和法院分别发来的逮捕通知和资金冻结书,称你名下账户涉嫌洗黑钱,...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程统通讯员陆映蓉吕世蒙)户主办理车辆过户时企图“瞒天过海”,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近日,市公安交...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程统通讯员陆映蓉吕世蒙)户主办理车辆过户时企图“瞒天过海”,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近日,市公安交...
近日,大货车司机谢某、张某因使用伪造通行证件,被咸安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交警发现通山籍货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车牌为鄂...
咸宁网讯(通讯员李颖)日前,经嘉鱼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两私刻公章的被告人各领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嘉鱼县...
咸宁网讯通讯员徐程程、李威报道:近日,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成功帮助南昌某建筑公司追回被骗钱款150万元。占某从该公司离...
对这些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均及时依法惩处。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王奇峰通讯员郭亦琥)3月26日,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
酒驾被查后,他拿着盖有公司印章的“证明材料”自称是私企老板,正在负责一个数亿工程项目的施工,希望检察机关支持保护民营...
咸宁网讯(记者程统 通讯员阮巧如)明知道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是违法行为,但是有一些人仍然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