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多数用人单位会选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此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空白合同”等现象,即老板拿着一份许多具体内容没有填的劳动合同让员工签名,等双方出现纠纷以后员工才发现,合同上被添加了很多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老板此前的承诺,例如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在劳动合同上都大大“缩水”。
咸宁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内容,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劳动合同是对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如果双方没有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会更吃亏。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合同,这是具有强制性的。如果不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而且,用人单位有为员工代缴、代扣社会保险的义务,
不能因为员工不愿意缴纳就不按法律规定办事。
至于合同的形式,只要提及工作时限、薪酬、岗位等具体内容,就可以看做是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毛和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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