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丽今年32岁,丈夫在五年前与她离婚。那时,她还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卖小货,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赚钱!有钱便有一切。
天道酬勤,几年下来,她发富了,现在开了两家连锁店,固定资产过百万。钱是有了,但还是快活不起来,没有男人的家庭,谈不上什么幸福。
有缘千里来相会。在一次舞会上她认识了一位中年男子,这人风度好,谈吐不凡,是做外贸生意的。两人一见钟情,通过几天的相处,感情迅速升温。一天晚上,他们手拉手在沿河大道散步。
“亲爱的,咱们一起去美国生活吧,看你每天操心费力的做生意,我很心疼。我不缺钱,就是两三辈子也够咱们俩花的。”男友深情地说。
“我哪里也不去,这里有我的事业,有我的亲朋好友,还有你——我最爱的人陪在身边,你说是吧?”她嗲声嗲气地说,头紧紧地靠在他肩膀。
“也好,那我先回美国一趟,把业务处理好后再回来。”
临走的前三天,男友拿出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送给她留作纪念。她感到纳闷,拿着钱左看右看,这与日常用的钱一个样,并无什么特别之处。男友笑着对她说:“看不出来吧,这张票子是假币,是从美国来的,高科技的仿制品!完全可以乱真,这些天,我的开支都是用的这个钱。”
曼丽有些不相信,拿到超市去消费,结果还真能用。这不劳而获的诱惑使她有些动心,她委婉地向男友说了想换一些钱的想法,他满口答应下来,但必须要通过他的叔叔才能兑换。
第二天,男友领着曼丽去了一家豪华酒店见他叔叔。叔叔穿一身名牌,出手阔绰,拿出一张四联纸币,说是半成品,送给曼丽作为见面礼。他说由于回国时太忙,还没来得及切割,只要把它剪开就能用。
回到家,曼丽把假钱剪开,拿到市场购物,同样好用。她完全放下心来,按1:7兑换,取出50万元,准备换取350万人民币。
交易时的气氛非常紧张,屋里的灯光昏暗,双方当场验货。曼丽看到里面装的钱的确是前几天给她的那种样品,于是赶紧装入包里,打车回家。
当她从包里拿出一捆钱,撕开封条时,感觉到手感不对,再看颜色也浅了一些,连忙剪下一张拿去买东西,结果让她目瞪口呆,钱是假的。她立即给男友打电话,对方关机。赶紧返回交易地点,人早已不知去向。
不义之财不可贪。曼丽不仅巨款被骗,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购买假币的行为与诈骗罪的性质一样。(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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