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临近,女性维权成热点话题。5日,记者到市妇联了解相关案例,并咨询相关律师,提示女性如何维权。
遭性侵,要敢于求助
童童(化名)出生6天就被亲身父母遗弃,未满4岁时,养父母又婚姻破裂;随养母改嫁后,因养母外出打工,刚满9岁的她迎来了人生黑暗的三年时光。
一天晚上,继父张某偷偷地进入童童房间,对她进行猥亵。童童年幼不懂事,加上身边没有可以倾诉的人,在遭到继父的言语威胁后,不敢对外声张。
直到2013年1月的一天,长期受凌辱的童童再一次遭受继父猥亵奋起反抗时,却被打得遍体鳞伤。趁继父不注意,童童逃到亲生父母家里,这一屈辱的历史才终于大白于天下。
当地妇联与维权律师多方奔走,最终警方将张某捉拿归案,张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
律师建议:遭性侵的女童要敢于向亲人求助或者报警求助。此外,家长一定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不能纵容这种情况持续发生。事后,家长要注意安抚孩子,以温暖的关怀,祛除其心理阴影。
遭家暴,要收集证据
2月的一天,一位满脸憔悴、神情惨淡的中年女人来到市妇联,寻求帮助。她捋起衣袖,只见手臂上都是瘀伤,脖颈处也有青绿色的伤痕。
女人名叫王翠花(化名),长期被丈夫丁某拳打脚踢。这天,王翠花实在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离家求助。
10年前,王翠花与丈夫丁某结婚。婚后,她不再工作。丁某婚后开始显露他多疑、暴力的本性。王翠花稍不合他的心意,就向她挥起拳头。
因没有一技之长,怕离婚后无保障,王翠花一再忍受着丈夫。
2月份,因一件小事,丁某又开始殴打王翠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王翠花毅然来到市妇联。市妇联接待人员极力安抚她,并帮她联系了一个专业的维权律师。在妇联与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王翠花的维权路会相对平坦。
律师建议:在遭遇家庭暴力后,首先应该向周边力量求助,如亲朋好友、相关维权组织,争取能够协商解决。如果暴力情况严重,受暴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收集物证、争取邻居、亲戚作为人证。
遭意外:同居财产可分割
年过五旬的周某,因为没有与再婚的丈夫领取结婚证,丈夫意外逝世后,差点净身出户。
周某是外乡人,与前夫离婚后经人介绍与咸宁人孙某相识,但因法律意识淡薄,在同孙某生活的几年间没有领取结婚证。
去年,孙某出门办事,因车祸意外身亡。获得赔偿金40万元。
周某考虑到自己年龄已大,体弱多病,要求得到补偿。而因为没有结婚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这40万元属于孙某个人财产,只能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她没有继承权。
无奈之下周某到当地妇联上访寻求帮助,当地妇联经调查了解情况后,与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为周某提供法律援助。经调解,周某与孙某子女达成协议,补偿周某6万元。
律师建议:我国以前允许事实婚姻的存在,现在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归结于同居关系。这提醒女性,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女性,要知法懂法。万一发生类似周某的情况,要寻求帮助,要牢记:对方单独所得财产,不享有继承权,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享有分割权。(记者 赵晓丽 通讯员 周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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