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既温暖了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联动开展救治
2009年,我市发生命案42起,其中有13起为精神病人所为,占命案总数31%。2010年元月至2月,接连发生3起精神病人肇祸的命案。
严峻的现实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心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消除精神病人肇祸致人死亡这一危及群众人身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2010年3月,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宣传、综治、公安、卫生、民政、计生、统计、规划、房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24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了《咸宁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推进部署会,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心协力、强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公安、卫生、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组织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当年全市共摸底排查精神病人2436人,其中确认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626人。截至目前,全市录入公安信息系统特殊人群管理的精神障碍患者共8457人,其中重症精神障碍患者3500人,并将这些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危险性分类,实行分类控管,并逐人建立监管小组,督促、帮助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落实经费重点管控
通过调查摸底,市、县、乡、村逐级建立精神病信息呈报制度,完善四级精神病患者基础信息平台,特别对重性精神病患者中有肇事肇祸前科和轻微滋事行为的,进行重点管控,并根据《咸宁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政府救治管理实施办法》,由市精神病医院进行集中收治,全面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工作。
由乡镇综治办牵头开展收治工作,卫生、公安、民政、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村(居)委会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由村(居)委会指定专人配合相关部门,并全程参与送检、送医、接回工作。
为保障救治经费,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咸宁市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市财政设立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资金专户,每年筹集资金300万元,由财政部门管理,卫生部门监督,实行专款专用。
自全市启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大管控、大收治工作以来,我市每年筹集300万元经费,努力改善救治条件,对病人实行人性化服务、规范化治疗,全力集中救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解决了政府部门、救治医院、社区村委、病人家庭齐抓共管的后顾之忧。
加强宣传消除歧视
为消除社会歧视,市政府在每年10月10日“国际精神病卫生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精神卫生科普宣教活动,先后在咸宁日报刊发精神卫生系列科普知识读物200多篇近20万字。电视台访谈节目经常关注精神卫生问题,邀请专业人员宣讲精神卫生科普知识。
精神病专业医疗机构经常举办心理卫生义诊,科普宣教活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众对精神疾病的正确理解,部分消除了社会恐惧与歧视观念。(通讯员 程朝阳 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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