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王亚姿报道:近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亲兄妹因为一堵墙对簿公堂,法官积极调解,解二人心结之余,也维系了兄妹二人50余载的亲情。
2017年6月,因棚户区改造拆迁事宜,原告毛某云和被告毛某明(两人系同胞兄妹)经当地村委会调解,由本组组长执笔代拟了协议,由毛某明给付毛某云围墙补偿款50000元,双方当场签字确认。后毛某明以其醉酒签下协议,且妻子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毛某云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毛某明与毛某云在村委会主持下,所签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的情形,该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判决毛某明向毛某云给付围墙拆迁补偿款50000元。
二审主审法官沈朝明认为本案标的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下判很容易,但是一纸判决断的不仅仅是双方的纠纷,可能还断了双方50余载的兄妹亲情。为了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沈朝明多次电话联系毛某明和毛某云,从法理和人情上与双方沟通,晚上在办公室加班间隙,也不忘给两兄妹打电话谈谈心,做工作。沈朝明入情入理的话语和敬业的工作态度打动了毛家两兄妹。“法官这不只是调解了一个案子,更是维系了我们兄妹五十年的亲情啊!”毛某明感动地说道,并现场给付毛某云30000元达成调解,这对阋于墙的兄妹终于冰释前嫌。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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