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熊雅志、王军报道:近日,崇阳县一起以治病过程中病情加重为由向医院索赔未果,阻止医院正常工作的“医闹”案宣判:7名被告均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
去年4月5日至7日间,被告人周某等人先后到该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以本村村民在治病过程中药物过敏造成病情加重为由,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并锁住这两家医院门诊大楼,将当班医生赶出诊室不让接诊,殴打医生,毁坏财物。造成县中医院4月5日至7日无法接诊、损毁财物4000余元、门诊收入减少2万余元,县人民医院4月7日无法接诊、门诊收入减少3万余元。
该县检察院对该案依法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嘉鱼县工商局鱼岳工商所调解手机话费投诉案
下一篇:
咸宁日报《小区电梯安全谁来管》后续报道
“江堤堤坡上的杂草都要割除干净,不留一处杂草!”12日晚上8点,咸安区横沟桥镇四邑公堤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横沟桥镇四邑公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