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甘青报道:近日,有网友“欧阳”在咸宁新闻网发帖称,低保金总是难以按期到账。
网友称,自己嘉鱼县一名低保户,省民政厅和《社会救助条例》规定低保金每月十号前发放,在当地总是推迟发放,政策成了一纸空文。
嘉鱼民政局回复,该县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月发放前要对城乡低保死亡、增减对象进行及时调整,因此与财政约定每月12至15日前由县社会救助局提供发放明细,县财政局社保股复核后,通过农商行代发。
根据发放记录显示,低保金按月发放到了低保户手中,但由于发放人数众多,经过各部门审核、发放后,可能导致发放有所延缓。针对网友反馈的问题,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提高、优化发放流程,一是调整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时间节点;二是与财政、银行协商,缩减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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