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方达星)“谢谢香城都市报的关注,钱退回来了。”22日上午,卢先生给记者发来短信称,湖北银通汽车施救有限公司已经全额退还了200元施救费。
10月28日,卢先生驾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轻微刮擦,施救公司人员到现场后,开走了他的车。后来,卢先生去取车时,被收了200元施救费。他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遂向本报和物价部门反映。(香城都市报10月31日报道)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接到卢先生的投诉后,按照程序受理调查。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发现,施救公司存在收费不规范的现象,施救收费标准没有公示,现场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认可签字,因此责令其退还200元施救费。
该负责人介绍,自从城市道路施救费放开后,它就属于市场调价,物价部门只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未用拖车是否能收施救费?该负责人表示,施救公司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虽然未用施救工具,但依然产生了一定成本。施救公司在事故现场要告知当事人收费标准,并得到当事人的签字认可,不能强行施救和强行收费。
该负责人建议,如果是轻微事故,现场双方无法解决,但事故车辆可以正常行驶的话,完全可以不用请施救公司到现场处理,这样可以减少当事人部分费用,也能避免资源浪费,交警部门只要暂扣双方证件,等事情圆满解决即可。
据悉,物价部门拟计划联合交警、施救公司,针对如何更好、合理施救相关事宜进行研讨,并对施救公司的收费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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