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网民“刘”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自己家住通城,家里小孩就读麦市小学,学校收取的200元托管费和90元保险费不知道是否属于强制乱收费。
针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托管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1号)、《关于印发〈通城县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教文〔2018〕2号)文件精神,以及咸宁市教育系统学生托管专题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组织开展团体、体艺活动和作业辅导等兴趣活动。
按照省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政策规定,通城县各学校组织建立家长委员会商定托管服务项目,由家长委员会代表核算、管理托管经费收支,本着家长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不强制收费。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安北正街社区实行三级议事会 大事小事居民做主
下一篇:
外地人电动车上牌照有点难 部门:已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