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检察院分别被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市两级院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有3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78人次获省级以上记功授奖。
5年工作回眸
大力促进平安咸宁建设。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平安咸宁建设的意见》,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31人,提起公诉11786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451人,不起诉335人。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76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52人,渎职侵权犯罪216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43人。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5件、撤案197件,纠正漏捕398人、漏诉66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53件次;对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175人次。
完成重大司法办案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坚守法治、勇于担当,先后成功办理了“1·10”、“12·1”、“4·16”等重大专案,取得良好指控效果。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先后莅临市检察院视察专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0人,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11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178人。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投入全市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问题,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1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275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2063人;起诉毒品犯罪944人。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共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04人,附条件不起诉36人,落实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案后回访、封存犯罪记录等制度。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更加主动地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有力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更加努力地维护司法公正。
更加扎实地推进检察改革。
更加全面地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两会特别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下一篇:
【咸宁市两会特别报道-直播两会】社会救助需要监管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