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5年工作回眸
审判质效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40757件,审结、执结13409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0.11%和83.77%,审限内结案率99.8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0040件,审结、执结8934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54.20%和38.66%,审限内结案率98.40%。2016年,从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案件质量综合指数”看,市中院一直保持全省法院领先位置。
承办中央、省委交办重大专案。先后承办了刘汉、刘维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黄文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等一系列重大专案,圆满完成专案审判任务。一时间,国内外媒体聚焦咸宁、报道咸宁,借助专案审判,咸宁更加广为人知。咸宁法院办专案的“品牌”在系统内口口相传。
改革创新特色工作精彩纷呈。市中院每月开展“办案之星”评选,通城县法院推行“六比六看”,崇阳县法院实施“五个能手”竞赛活动,激发了队伍活力。咸安区法院妥善审理涉国防和军人军属权益纠纷案件,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授予“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通山县法院用好用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市中院以专案办理为契机,大力加强书记员的速录技术培训,书记员出色完成专案庭审记录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称赞咸宁法院书记员为全国法院最优秀的书记员。
从严治警队伍过硬。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管理,改进作风,开展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氛围日臻浓厚,队伍素质、法院形象有了明显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有76个集体、225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其中有4个基层法院被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1·10”专案办案团队入选“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
2017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决战全面建成小康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改革创新、加速绿色崛起的五年。全市法院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突出抓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
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切实抓好改革任务推进落实。
着力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
大力抓好智慧法院建设。
认真抓好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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