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从7月1日起,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少缴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如何操作呢?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地税局税政科相关负责人。
政策:
买商业健康险可抵扣个税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2017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将推至全国,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每月200元的限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比如某市民购买一款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如果全年共计支付3000元,那么他当年最多可在税前扣除2400元,平均每月可税前扣除200元;如果全年支付金额为2000元,那么税前扣除的金额是2000元,平均每月可税前扣除166.67元。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要注意的是,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优惠:
收入不同 减税额度不等
“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所得的个人,无论是单位购买还是本人购买商业健康险,均可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具体免税额与每个投保者实际收入挂钩,纳税人投保该险种,每年可累计免税额度不等。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算了笔账:个人起征点为3500元,实施新政后,个人起征点最高涨200元,即3700元。
假设某市民每月税前工资5000元,实施新政前,每月应缴个税:(5000-3500)×3%=45元。购买商业健康税后应缴个税:(5000-3700)×3%=39元。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该市民每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6元,累计每年少缴个人所得税72元。
要求:
抵扣个税需要税优识别码
“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医疗保险包括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范围较宽。”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抵扣。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香城都市报记者 徐浪)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