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镇强 通讯员 彭洪)记者昨日从团市委获悉,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获得2至20万不等的资金支持。
据了解,项目申报对象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历审核后,可作为扶持对象。申报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据介绍,申报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2017年11月1日前(不含2017年11月1日)进行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登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根据申报程序,3月1日至20日为项目申报日期,3月21日至4月21日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在校生的项目,交各校就业创业部门与当地人社部门共同审查,由上级人社部门审核;毕业生的项目,由各各县市(区)团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共同审查,由上级团委审核;审查工作将在3月28日前完成。通过资料审核与专家评审的申报项目,还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公示之后,才可获得相关金额支持。其中,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要进行专家复审,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要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
据悉,扶持方式包括资金扶持、导师辅导、跟踪服务三种形式。其中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导师辅导包括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包括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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