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通讯员 吴鹏报道:“这可都是名牌,居然也有这么多问题。”17日,正在温泉城区一家购物商场买衣服的市民吴女士,看到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一家名牌服饰经销店内查出来的问题时十分惊讶。
当日,市质监局针对消费者平时反映的“乱用”商品条形码一事,对我市各大销售场所商品所使用的商品条形码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纺织制成品、药品等8大品类共36种商品的条码信息进行了核查,共涉及近2000余种商品,厂商近300家。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主要存在标注生产厂商与系统信息不一致、厂商识别代码超出有效期、委托代生产未打委托人商品条形码、生产厂商信息变更后产品仍使用以前的条形码等问题。
此次检查,全市有7家厂商涉嫌在商品上冒用其他厂家的商品条形码,有2家厂商涉嫌在商品上使用本企业已经被注销的商品条形码,市质监局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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