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镇强)昨悉,我市今年将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四个一”建设,着力打造法律惠民工程。
据了解,“四个一”具体包括“出台一项制度,建好一个平台,健全一个网络,深化一项活动”。
出台一项制度,即:研究制定《咸宁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及补贴标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运维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发展。
建好一个平台,即:2018年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规范运行,在传统的建制乡镇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各个县市区各打造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示范点,并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标准,推进服务机构人员配置、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标准化建设。
健全一个网络,即: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强与”12348“政府服务热线等窗口服务和紧急救助类平台之间的联动协作,依托各地法律援助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的融合联动一体化,确保及时响应公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深化一项活动,即:深入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律师进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加强”微法律顾问“集群建设,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公众号,建设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律师助理等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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