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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出台房产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 推动化解小区停车难题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6-29 09:43

咸宁网讯(记者 黄兰芬)6月21日,咸宁出台施行《咸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停车泊位的多种行为,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化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办法》明确,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占用业主共有空间设置的地面露天停车位归小区业主共有,不得出租、出售、附赠给企业或者个人。小区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费作为小区公共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收费方案应当向小区业主公开。

新能源车逐渐普及,对新建居住小区建设相应充电设施,《办法》要求,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建设充电桩车位。如果未建设,开发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办法》还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手续,规划配建的停车位应当按照“四到位”要求建设到位,即停车位编号与划线到位、挡车设施安装到位、照明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充电桩安装到位。

以后,我市车位、车库和房子一样,纳入开发项目楼盘表进行管理。《办法》提出,开发企业在出租或者出售车位、车库前,应当制定停车位租售方案,并向住建部门报备。而且,车位、 车库销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实行网签备案制度。

同时,我市叫停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只长租的行为。《办法》鼓励开发企业,对尚未销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以短期形式租赁给业主使用,租期一般不超过1年。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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