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提出,咸宁要先行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
17日,市委出台《关于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咸宁讲习所”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办好“新时代咸宁讲习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办好“新时代咸宁讲习所”,是我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部署,是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咸宁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的有力手段。我们要通过办好讲习所,凝聚新共识,切实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党的领袖、绝对忠诚于党的事业、绝对忠诚于人民的政治要求上来,把思想的伟力体现到事业的发展上来。
凝聚新共识,要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意见》已经下发,关键要迅速行动,形成讲习大热潮。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全域讲习”的理念,确保群众在哪里,“新时代咸宁讲习所”就办到哪里,讲习就讲到哪里。要以开办好“新时代咸宁讲习所”为依托,精准划分宣讲对象,按照“一个专班、一套计划、一个载体、一份任务指导书”的要求有序推进,带动全市来一场大学习。
凝聚新共识,要在讲深悟透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精神博大精深,必须原原本本、原汁原味研读十九大报告,并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髓要义。讲习要紧密联系实际,捕捉干部群众的兴奋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讲深、讲透、讲明白,让基层党员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凝聚新共识,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理论需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共识需要在实践中得到强化。办好“新时代咸宁讲习所”,关键在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扣“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目标,以钉钉子的精神扎扎实实去做、去干、去落实,让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成为300万咸宁人民思想的主心骨、实践的指南针、行动的导航仪。(咸宁日报评论员邓昌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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