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冰
19日,《咸宁问政》栏目曝光了我市部分单位“公车违规停放”“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使用公车买菜”“驾驶公车去过早”等问题。
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步深入人心之际,在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之时,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被纳入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汇总表每月一通报,为什么还有这些问题出现?
难道仅仅是官本位主义在作怪?难道仅仅是特权思想在作祟?难道仅仅是侥幸心理在起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先后出台,各级各单位相应的制度规定不是上网上墙,就是汇编成册;不是开展了专题学习,就是组织了集中考试;偏偏有人对制度视而不见,对规定置若罔闻。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使用公务用车,是各级各单位的应尽必尽之责。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貌似问题不大,折射出了多个层面的漏失。
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扛起来了没有?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缺失了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自查是否有“紧箍咒念得不紧、警钟敲得不响”之怠,分管领导必须反思自己是否有“分而不管、管而不实”之惰,具体管理公车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反省是否有“管未到位、管而不严”之过,公车使用人员、驾驶人员必须检讨是否有“知规违规、知责缺责”之错。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媒体问政永远在路上。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媒体问政,就是对置若罔闻者之治,此举当赞!出现公车管理使用问题的有关单位当迅速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其他单位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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